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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
再婚夫妻对由其抚养的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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