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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可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可打印户籍证明。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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