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法律生活>计划生育>户口>迁户口的户籍证明由谁开?

迁户口的户籍证明由谁开?

法律知识站 人气:2W

一、迁户口的户籍证明由谁开?

迁户口的户籍证明由谁开?

迁户口的户籍证明由当地的派出所开,具体理由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二、新生儿上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身份证的信息要和户口本上的信息一致,小编同时建议办理上户的父母多带几份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因为派出所可能会要求留底。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一起,双方可以自行选择让孩子跟着父亲的户口还是母亲户口,落在哪方户口就要去哪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

3、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4、《新生儿入户通知单》。这个证明需要家长带着事先准备好出生医学证明,到所在的居委会开具。

5、盖有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的生育服务证(此证由计划生育部门签发)。

在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迁户口的话,首先是需要到迁出地来办理迁出的证明,然后还需要到迁入地办理相关的一些手续,不管怎么样都是应当由派出所来进行负责的,因为户口的登记工作就是由公安机关主管。

TAG标签:#户口 #户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