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法律知识站!
>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图文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