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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小区的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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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是一份具有法律效益的凭证,是国家依照相关的法律贯彻土地登记发证制度的一种形式,也是依法登记和保护拥有土地使用证的人的土地使用权。在一般情况下的住宅小区住户都持有该证的,但对于一些比较有历史,年代比较久远的老式小区,土地使用证伴随的这么多年,难免有些人的证件会遗失,就会涉及到要补办的程序了,小编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老小区的土地使用证的补办流程的相关知识。

老小区的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什么?

《土地登记办法》(2008年2月1日施行)第七十七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补发的土地权利证书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各地办理补换发土地证的办理程序和向国土部门提交的材料大致相同,比如《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则》(2009年12月22日实施)第五十一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严重污损、毁坏或记事栏记载已满的,土地登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土地登记机构提出换证申请。 土地权利证书遗失、灭失的,土地登记权利人应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刊登土地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5 天后,持刊登声明、遗失、灭失原因的书面说明和承担法律责任的具结保证书等,向原土地登记机构提出补证申请。 土地登记机构受理换证、补证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补证登记应予以公告,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并予以换发或补发土地权利证书。 换(补)发的土地权利证书上应当注明“换(补)发”字样和原土地证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办 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土地登记规则》;

4、成国土资发﹝2008﹞214号文。

二、办理程序

办证大厅窗口受理查档并出具登报资料 → 土地权利人登载遗失声明 → 办证大厅窗口受理申请、预审 → 建立电子档案 → 办证大厅初审人员审查→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注册登记、缮证 → 土地权利人凭已缴费发票到办证大厅发证窗口颁证。

三、申请材料 (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张,单页、原样大小不缩放复印,并需验原件)

1、《国有土地使用权遗失登记申请表》原件;

2、《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

3、房屋产权所有人、共有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双面复印);

4、《成都日报》1-8版刊登的《遗失声明》报纸(原件);

5、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⑴、夫妻增加共有:结婚证复印件; ⑵、地址变更:派出所提供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或加盖市地矿权交易中心档案章的地址变更证明复印件(原件); ⑶、委托办理: ①夫妻关系代理(结婚证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 ②直系亲属关系代理(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薄复印件) ③监护人关系代理(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户口薄复印件) ④土地使用权人为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 ⑤其他关系代理: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6、其他特殊情况材料。

四、前置条件

1、用地单位或个人曾持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锦江分局办证大厅核查了土地登记情况,经确认确实在发证机关办理了土地登记,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且无查封冻结情况;

2、申请人之前在《成都日报》1-8版刊登了《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3、申请人在《遗失声明》见报之日起10日后提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补办申请。

如果您有要补办老小区土地使用证的需求,注意在补办的时候要带齐补办的证件,按照相关的法定程序补办土地使用证,以防在日后对土地使用证有需求时可以拿来应急。持有土地使用证也是对自己所拥有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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