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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重新鉴定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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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重新鉴定期间的工资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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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工伤鉴定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综上所述,根据临沂手指10级工伤鉴定标准2018年规定,女职工手指除了拇指外,任何一个手指骨折的,都构成10级工伤。另外,手掌植皮面积超过30%的,也可以评上工伤。在工伤鉴定期间,女职工可以不用上班,这段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承担,等结果下来后,职工还有其他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