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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欠款纠纷管辖权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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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欠款纠纷管辖权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析:1、建筑工程欠款纠纷管辖权的规定是,一般由被告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但是,建设工程欠款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为约定优先,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2、若是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