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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筑工程合同去哪个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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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制度

青岛市建筑工程合同去哪个部门备案

1、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备案流程

建设工程交易双方应当按照《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并使用统一合同文本,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生效。

2、必须鉴证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勘察合同;

(3)设计合同;

(4)监理合同;

(5)检测合同;

(6)劳务分包合同;

(7)专业分包合同;

(8)招标代理合同;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签订与备案的其他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时提供的资料

(1)招标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不招标的工程,提供:

①招标办批准的直接发包申请

②发包方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印章

③承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印章;

(3)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4)工程质量保修书;

(5)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

4、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提供的资料

(1)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书面材料;

(2)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3)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施工组织设计);

(4)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5)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

(6)工程质量保修书。

5、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时提供的材料

(1)程承包人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提供工程承包人的劳务分包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对于总承包人使用自己企业职工的,应出示身份证、技术工种证、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凭据。

(2)工程承包人不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

⑴招标的工程。

劳务分包人提供:

①营业执照

②组织代码证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⑵不招标的工程。

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分别提供:

①营业执照

②组织代码证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6、勘察、设计、监理、检测合同备案时提供的资料

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招标的工程应提供招投标的相关文件)。

7、招标代理合同备案与招投标备案同步进行。

二、受理机构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三、办理时间

网上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书面合同登记时间为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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