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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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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高温补贴,是指当工人工作温度高于35摄氏度时,为保证工人正常工作,避免出现中暑现象而给予工人的解暑降温补偿费。不同地区,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政策,津贴金额也不相同,而且根据不同的地区,补贴时间也会有所不同。那么杭州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呢?根据浙江省的政策,杭州高温补贴为6到9月。

高温天气不仅可能损害室外作业人员的身体,而且也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有统计数据表明,7、8、9三个月的安全事故占到全年事故的三成还多,对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构成了严重威胁。

当高温已经超越了简单的自然现象,越来越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时,它“烤”验的就不仅仅是市民,同时考验着政府及公共管理部门的危机应急能力。由此可见,高温劳动保护和高温补助应该得到法律关怀和制度保障,国家和各级地方立法机构应该尽快将一定条件下的高温天气确定为自然灾害的一种,用法律来保障高温天气下公民的健康权,明确高温劳动保护的主管部门,并针对高温条件下职工作业如何进行劳动保护给予具体规定,对从事野外、室外、高空、高热等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给予具体规定,对高温劳动保护补助也予以明确,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2018年杭州高温费发放标准公布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规定:

一、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二、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三、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企业工作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通知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94号)同时废止。

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政策,补偿金额数及补偿时间也不相同。具体可向用人单位了解。需要注意的是不是只要在夏天就有高温补贴,而是温度高于35摄氏度,并且没有措施使温度降到33摄氏度以下时,才有相应的高温津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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