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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州高温补贴政策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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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是我国的高温季节,劳动者在这类环境进行工作时身体受到一定的损伤。我国对这类劳动者的法律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广州就制定了相应的高温补助政策,规定这类费用的具体发放内容。下面小编就2018广州高温补贴政策有哪些要求,这类问题为大家进行解答。

2021广州高温补贴政策有哪些要求

广州高温津贴发放时间:6月至10月  

广州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规定以工作日发放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广东现行的高温津贴标准制定于2012年,从6月到10月共五个月,每个月将发放150元。  

目前,我市高温津贴执行省统一制定的发放标准:即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规定以工作日发放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一、广州高温津贴标准  

发放时间  

6月至10月  

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规定以工作日发放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发放对象  用人单位  领取对象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  

(注: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统称高温作业。)  发放方式  

1、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减发给职工的工资。  

2、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日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发放日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全额发放月高温津贴。  

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情形: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2〕117号)规定,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3、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广东省对这类高温补助有着详细的要求,规定这类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10月,每月150元进行相应补助这类劳动者的损害。还规定相应的用人单位应在夏季对这类劳动者进行相应的防暑降温工作,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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