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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前工资的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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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因此,对于月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职工,会出现生育津贴低于其本人产假前工资的情形,有些地方,都明确规定: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前工资的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