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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产假合计是158天。根据之前的政策,安徽省产妇的基础产假是98天,《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所以安徽省产假合计是158天。如果发生难产、剖腹产等情况另有假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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