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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建设单位指定的代表未按照约定提供指令、批准,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施工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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