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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未成年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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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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