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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教师收了学生的手机,就是侵犯了学生对于其手机享有的所有权,无论多久都是违法行为。学生对自己的手机等个人物品享有法定财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剥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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