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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再审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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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诉再审的区别是什么?

申诉再审的区别是什么?

申诉再审的区别是:申请的主体不同。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而再审申请的主体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期限不同。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2年内,而申诉没有时间限制;管辖法院不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申诉和再审的相关法律依据

申诉,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对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行政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分决定书,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有错误的都有权力申诉。代理申诉,是律师的一项业务。申诉不一定引起再审,受理机关认为原来处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就不引起再审。即使原来处理错误的,也不一定申诉后就能再审。

依照《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在对某一个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法院会根据一系列的证据材料给出最终的裁定结果。如果对于判决结果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属于申诉。如果是适用简易流程处理的一审终结案件不接受申诉的,那么法院会考虑对案件进行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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