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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与再审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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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诉的主体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律师,再审的主体有检察院和法院。
2、申诉期间不能中止生效裁判的执行。再审期间原则上不能中止生效裁判的执行,有例外情形可中止。
3、受理申诉的机关为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与法院对应的检察院。
由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与案件的结局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律赋予了他们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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