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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公证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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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公证过户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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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过的遗嘱,房产怎么过户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

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

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任何的民事主体在继承遗产之后,若是发现自己继承的遗产之中含有不动产,此时是需要按照流程办理过户的手续的。虽然在继承遗产之时已经缴纳了税额,但是过户税与遗产税是不同的税种,任何人在继承遗产之后都是需要按照标准完成纳税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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