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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是什么意思 倾销的结构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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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对于倾销都有或多或少的了解,倾销的危害是非法大的,扰乱的市场的正常的秩序,倾销的种类不止一种,倾销的结构类型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分类的标准不同,结构的类型也是不同的,但是到底有哪些结构类型,有想知道的可以随小编到本文进行深入了解。

倾销的结构类型有哪些 反倾销是什么意思

一、倾销的结构类型有哪些

《关贸总协定》第六条将倾销定义为:“将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 平价格的价格进人另一国市场内,并对某一缔约国领土内已建立的某项工 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或对某一国内产业的兴建产生实质性损害。”

①此处的正常价值或公平价格通常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有如下可供 选择的标准:①出口国或原产地国的国内销售价格。

②对第三国的出口价格.

③机构价格,即被指控倾销产品成本加上一定幅度的利润。

④替代国价格。

⑤相似产品在进口国的销售价格。西方发达国家对来自其被视为市 场经济国家的倾销产品,主要采用前三种方法确定正常价值,而对于来自被 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倾销产品,主要采用后两种方法确定正常价值。 倾销可分为四种类型:

零星倾销—制造商抛售库存,处理过剩产品。这类制造商既要保护其在国内的竞争地位,又要避免发起可能伤害国内市场的价格战,因此,必 然选择不论定价多低,只要能减少损失就大量销售的办法向海外市场倾销。 掠夺倾销—企业实施亏本销售,旨在进人某个外国市场,而且主要为 了排斥国外竟争者。这种倾销持续时间较长。一旦企业在市场上的地位确 立,该企业便依据其垄断地位而提价。

持久倾销—企业在某一国际市场持续地以比在其他市场低的价格销 售,是持续时间最长的一类倾销。其适用前提是各个市场的营销成本和需 求特点各有不同。

逆向倾销—母公司从海外子公司输人廉价产品,以低于国内市场价 格销售海外产品而被控告在国内市场倾销,这种情况在国际营销实践中时 有发生。

国外许多公司事实上都曾进行过倾销.它们为了逃避反倾销调查,除了采取多种国际营销方式。变单纯的出口为在东道国生产,降低成本及低价 销售这些合理的方法外,还通过给进口商回扣、把出口产品伪装成进口国内 生产的产品、开具假文件隐瞒出口产品真实价值等手段隐瞒倾销行为。

二、反倾销是什么意思?

倾销是国与国之间的行为, 通俗理解是一国向另一国恶意(低于成本价)输出大量某种商品, 以达到摧毁目标国该产业或占领目标国某市场的意图。

所谓反倾销就是, 比如, 当本国人看到来自某一外国的某种进口产品价格极其低, 比本土产品低很多, 低得不正常, 因而怀疑其低于成本价, 那么本国生产该产品的企业就会像商务部举报申请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再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定做一系列调查(理想情况下), 然后判断这一外国是否为恶意压低商品价格至成本价以下, 如果确实低于成本价, 而非竞争优势, 则采取反倾销措施, 比如加征惩罚性关税(提高从该国进口这种货物的价格)。

现在,反倾销调查往往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一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某产业,向低价出口该产品至该国的国家发起反倾销调查,奇怪的是尽管很多时候这是竞争优势,但反倾销调查居然通过了,然后出口国就被莫名其妙地征收了惩罚性关税。一般这种情况下,遭“反倾销”的国家也会进行报复。

另外,很多国家将反倾销作为一个政治手段, 而非纯粹为了维护贸易公平而做的. 比如有些国家认为中国使用劳力过于低价, 虽然没有压低销售品的价格至成本价以下, 但却使用了不正当的竞争手段降低成本(如故意"剥削"劳工), 所以认定中国的出口向该国的货物为倾销, 并征收惩罚性关税。

三、征收期限

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不超过5年;但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深入阅读本文,倾销的结构类型比较多,都是根据严格的标准分类出来的,为了就是让大家能够全面的了解倾销,通过详细的类型了解倾销的危害,再进一步打击倾销行为。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在线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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