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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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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贪污受贿罪就是国家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公职权利为自己谋取利益损害他人或者国家的财产,贪污受贿罪我们也常常会在生活中听到,那么到底贪污受贿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本站的编辑一起来看看吧。

贪污受贿罪如何处罚:

贪污、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会根据涉及金额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下面是几个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贪污或受贿不足5000元,情节严重的,贪污或受贿2000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六个月,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直至有期徒刑二年。

个人贪污或受贿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处拘役刑。

【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贪污、受贿5000元,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犯罪情节严重的,5万元为有期徒刑七年,每增加84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贪污、受贿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另行规定。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贪污、受贿1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2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另行规定。

【索贿的重处规定】

索贿的,比照受贿重处10%。

【不适用缓刑的情况】

(一)无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犯罪数额在6万元以上的;

(二)索贿3次以上,且总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

(三)违法所得未退出的;

(四)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五)因贪污、受贿犯罪行为给国家集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

(六)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认为不宜适用缓刑的。

法定基准刑在五年以上,适用减轻处罚后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除因特殊情形报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外,一般不适用缓刑;有二个以上应当减轻处罚情节的,不受此限。

在上述的内容中小编给出了关于贪污受贿罪处罚的不同参照点,大家可以在生活中对照着参照点来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希望小编的文章能够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有需要帮助的额您可以通过我们本站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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