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律师解答>刑事辩护解答>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法律知识站 人气:2.22W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析: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成立条件是: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他人重伤结果发生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是过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