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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潍坊税率的不同等级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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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土地已经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对土地的合理使用可以得该城市的经济得到更好的发展,国家制定了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发展情况有又有一定的差异。在潍坊,土地使用税的税率被分为三个等级,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税潍坊税率不同等级的具体标准。

土地使用税潍坊税率的不同等级标准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税潍坊税率的不同等级标准是怎样的?

潍坊市城区土地调整后分为3个等级。

1、一级土地调整为西外环路以东、潍安路以西、青银高速以南、南外环路(潍胶路)以北区域,以及潍安路以东、高新二路以西、青银高速以南、胶济线以北区域,年税额标准为14元/平方米。

2、二级土地调整为高新二路以东、杨瓦路以西、青银高速以南、胶济线以北区域,以及寒亭区新老城区(寒亭区老城区、寒亭经济开发区、寒亭街道、开元街道),坊子区老城区(王平路以东、潍安路以西、潍胶路以南、坊昌路以北区域),潍城区新城区(于河镇槐埠村以东、西外环路以西、潍城开发区挂角村以南、符山镇南乐埠村以北区域),经济开发区(西外环路以东、虞河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青银高速以北区域),滨海开发区(2008年区划调整后土地),年税额标准为9元/平方米。

3、三级土地为一级和二级土地以外的城区土地,年税额标准为6元/平方米。

二、土地使用税人征收对象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我国的土地作用税只针对城镇地区收取,按照城市规模大小、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制定不同的标准。土地使用税作为一种税收,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用地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以使一些荒地、滩涂等地得到更好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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