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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关于借款合同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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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关于借款合同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律师解析:合同法已经失效。
借款合同成立的要件是:
双方对借款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需要采用书面的形式,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法律的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