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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条丢失了能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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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同的案件,其立案条件不同。刑事诉讼立案条件主要是:

如果借条丢失了能立案吗?

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

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控告、检举、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案件不属自身管辖,应移送主管机关。如无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

2.民事诉讼法院立案条件有:

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法院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所持观点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确凿,法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不问。这些是法庭开庭审理时需要查明的事实,这关系到能否胜诉,但与能否起诉无关。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行政机关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没证据了,但想别的办法取证列如,电话录音只要能证明欠钱没还,就可以。

借条有时效性的问题,在诉讼时效内到法院提起诉讼。

现行法律规定的时效是: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时效为二年。过期后,再起诉,法院一般会受理,查明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法院一般驳回诉讼请求。还可以要求对方归还,但法律不提供强制保护了。

如果有借条,并在法定的时效内,尽量在时效内提起诉讼。借条丢失,如果符合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立案条件的,也可以提起诉讼,进行立案。借条作为借款重要证据,不是作为立案的必备条件,借条丢失,可向相关单位提供电话录音、账单等相关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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