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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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