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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的具体程序是:一、评估房产;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三、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四、缴纳契税等房屋交易税费;五、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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