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纠纷问题>房产纠纷>房屋买卖>期房是如何进行买卖的 期房什么意思

期房是如何进行买卖的 期房什么意思

法律知识站 人气:2.16W

期房什么意思 期房是如何进行买卖的

我们发现在实际购买房产的时候,有的人购买的是现房,而有的人购买的却是期房。如果在这方面不是很了解的话,此时根本区分不清楚究竟什么是现房,什么是期房。其中现房一般就是指那种马上购买就可以马上交房的商品房,那这个期房什么意思呢?接下来,本站小编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期房什么意思

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

二、期房是如何进行买卖的

(一)如果已付清全部房款的,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权益转让书,并书面通知房产商。第三方与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协议,权益转让。第一预购人也可以待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小产证)后,以二手房过户的形式实现转让。

(二)如果已付清全部房款,但在银行有抵押贷款且贷款尚未还清的,可根据《民法典》49条规定:抵押期间想转让的话,应通知银行并告诉第三方转让物已抵押的事实,否则转让行为无效。至于银行贷款既可一次性还清后再转让,也可办理转贷手续,由第三方继续还贷都可以,当然双方不要忘了签订合同权益转让书。

(三)如果未全部付清房款的,第一预购人需征得开发商同意,与开发商办理变更手续,并向开发商交一部分转让费用,从法律上解除了在预售合同中与开发商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权益转让中的受让人继受,开发商重新与第三方签期房购买合同。

权益转让中的转让人(预购人)具有双重的法律地位,他既是向开发商预购期房的买方,又是向受让人转让房屋期权的卖方,因此在开发商、转让人(预购人)和受让人之间形成了连续的两次交易行为。根据契税纳税义务人的法律特征,权益转让中的受让人应当在申领以其为权利人的房产证时,缴纳权益转让协议关系所产生的契税和各种费用。

其实期房与现房是相对的,国家允许开发商在商品房尚未修建完工之前就先进行销售,而此时的商品房就属于期房。为了更好的保护购买期房的购房者利益,往往会要求开发商先取得了预售期房的资格才行。至于期房什么意思,上文已经给出了介绍,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TAG标签:#期房 #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