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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房确认书的性质认定问题。2、跳单行为的认定及规避跳单条款的效力问题。3、居间报酬请求权问题。4、中介机构的审查义务问题。5、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资质对于居间合同的效力影响问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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