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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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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一、南通市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南通市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的,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比例,不能超过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以及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或者提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之后最有效的处理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纠纷的,最有效的解决方式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如果发生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话,最有效的方式是向仲裁机关申请民事之后仲裁或者是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的。房屋租赁合同民事仲裁的有效期是一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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