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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哪些规定 50平方房子拆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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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平方房子拆迁多少钱,法律有哪些规定
50平方房子拆迁多少钱,法律有哪些规定
一、50平方房子拆迁多少钱?
1、50平方房子拆迁可能会补偿几万元,也有可能会补偿几十万元法律规范没有具体的数额的规定,只有一个标准性的规定,集体土地的房子,货币补偿最低建筑成本价,还会置换宅基地或者地价补偿;房屋置换,同区位最低按面积拆一还一。城中村的,货币补偿最低市场价;国有土地的房子,房屋置换同区位最低拆一还一,货币补偿最低市场价。
2、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内容应当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2)被征收房屋附属物价值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包括房屋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被征收房屋附属物价值包括房屋室内外装饰装修、各类附属设施、设备、彩钢结构、钢结构、树木、壁画等(不包括燃气安装、集中供热)的价值。二、房子拆迁什么时候支付补偿金?
1、房子拆迁什么时候一般在着手拆迁行为之前支付补偿金在签完房屋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会一次性补偿1-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1-2年到期后安置房仍未交付的,会按协议再次补偿过渡费用。签订拆迁协议后,拆迁协议应该包括拆迁补偿款支付的期限,当事人可以查看拆迁补偿协议确定支付的期限。
2、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2)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3)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5)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在现实生活之中,房子被拆迁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根据规定,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城镇,拆迁房屋通常都是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的,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可能会与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挂钩,但是并不能仅仅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实际面积,就确定拆迁单位需要支付的补偿金。
50平方房子拆迁多少钱?
一、房子拆迁户口不在怎么赔偿?
1、房子拆迁户口不在可以采取的赔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等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房子拆迁户口怎么处理?
1、房子拆迁,户口可以移到新的分配房屋中,身份证上的地址就是新房屋的地址。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2、确定拆迁范围后,所在地公安部门在接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和分户手续。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准予办理常住户口迁入手续:(1)居住在拆迁范围内,有常住户口的妇女所生的婴儿;(2)按规定分配的高等院校、中等院校的毕业生和批准退学、休学以及取消毕业分配资格的学生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3)未安置住房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4)公派和因私出国(境)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5)远洋海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6)经市人事劳动部门批准从市外调回本市或从郊县调入市区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需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7)干部、职工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8)归国华侨、港澳台胞迁回拆迁范围直系亲属处定居的;(9)被撤销失踪、死亡宣告的人员,返回拆迁范围家中的;(10)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少教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11)在暂停办理居民常住户口迁入手续前,已办理完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分户、调配等手续,尚未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12)市人民政府规定准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其他情况。法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至于具体该选择什么方式补偿,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若是拆迁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对被拆迁方进行补偿,那么对于被拆迁的公民、或者是单位来说,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