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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所以公司应该给员工休哺乳假,除非她本人不愿意休。如果是出于本人意愿,最好事先与本人签订相关的说明文件,说明是本人自愿放弃休哺乳假,否则后面绝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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