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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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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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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呢

您好劳务派遣员工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8)、劳务派遣单位按照下列程序解除劳动合同:首先,给予被派遣劳动者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者辞退警告;然后,屡教不改的,劳务派遣单位将解除劳动者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适当或者错误时,可以依法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会没有提出反对意见时,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结束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