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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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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主要在下面几点:

第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构成条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构成条件主要有:签订主体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并且当事人已经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对于合同是否属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一定,主要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

相比之下,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合同是行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合同符合法定形式;

第二,法律意义不同。合同是否成立,基本由当事人双方的意志所决定,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而合同是否生效,主要由国家法律规定,体现的是合同守法原则;第三,责任形式不一样。当合同成立时,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当合同生效时,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属于违约责任。

二、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除了二者的概念不同以外,在法律关系、形成原因以及所反映的内容和所构成的要件方面都存在不同。当事人还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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