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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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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财产协议可以涉及财产协议中为自己所有、共有的部分,或者为自己所有、共有的部分。如果协议是共同的,可以约定为共同的或部分的。
2、婚前财产协议可以约定夫妻所有财产,也可以约定夫妻部分财产;可以约定婚后的全部财产,也可以约定婚前自己的财产;
既可以是一般协议,也可以是具体协议;可以约定财产的所有权,也可以约定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家庭生活费负担和债务清偿责任,也可以约定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分割。
3、本协议所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发生变更,并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
否则可能产生财产所有权转移或者虽发生所有权转移但不对抗第三人的法律后果。本协议涉及的动产所有权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约定交付。
4、婚前财产协议应当载明协议内容,以婚姻登记为有效条件,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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