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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最新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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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最新陪产假

陪产假与产假实际享受的主体不一样,其中陪产假一般是男职工享有的,当然这也要是男职工的合法配偶在怀孕生产的时候,男职工才能同时享有的。换言之,如果此时是情人、小三或者是女友怀孕生产的话,则因为双方之间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男职工不能同时享受陪产假,自然对应的福利待遇也是不能享受到的。而对于陪产假的天数,国家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定,具体就要看各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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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陕西省最新陪产假规定

你好。《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
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女职工生育孩子满一周岁前,所在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所在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这就是陕西省最新陪产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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