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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放假安排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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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庆节放假安排是怎样的

国庆节放假安排是怎样的

因国庆节与中秋节都在同一天,具体安排如下:

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周日)、10月10日(周六)上班。

人社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

1、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2、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3、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二,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综上所述,国庆节放假安排是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周日)、10月10日(周六)上班。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需要按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标准支付加班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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