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法律职场>劳动工伤>劳动关系>《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金计算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金计算依据是什么?

法律知识站 人气:9.99K

一、《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金计算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金计算依据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没签劳动合同无故辞退员工补偿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未签合同按规定要支付二倍工资的,辞退员工,除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其它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的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金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因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根据法律的规定形成的一种合作关系,所以双方的地位存在一定的差异,如果单位辞退员工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TAG标签:#计算 #辞退 #员工 #补偿金 #劳动法 #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