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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灵活性就业两者的区别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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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灵活性就业两者的区别有吗?

劳动合同灵活性就业两者的区别有吗

劳动合同灵活性就业两者的区别是有的;

灵活就业者指的是个人不在某一个工作单位工作,没有受雇于某一个工作单位,没有与任何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事别的工作来取得收入的就业者;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某个工作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被工作单位雇佣了,只有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才会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效力的体现有哪些?

根据网上相关资料整理可知,劳动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任何一方不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当事人可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和提起诉讼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3)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履行法律规定的特别程序。

(4)对劳动合同关系的第三方亦有拘束力,任何人不得故意破坏已经存在的劳动合同,不得引诱或强制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违约,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灵活就业与自由职业有什么不同?

(一)、含义不同:

1、灵活就业: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

2、自由职业:是脑力劳动者(作家、编辑、会计等)或服务提供者,不隶属于任何组织的人,不向任何雇主作长期承诺而从事某种职业的人。

(二)、工作方式不同:

1、灵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或以街道、社区等组织形式,从事社区便民服务、家政服务、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等各种临时性劳务人员。不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建立劳动关系的私营企业就业人员。

2、自由职业:在自己的指导下自己找工作做,经常但不是一律在家里工作。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与灵活性就业都是属于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但对于这两种所存在的性质是不一样的,一种比较有限制性,而另一种的工作性质比较随意,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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