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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结算工资的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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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结算工资的方法是什么?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结算工资的方法是什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从这个规定看来,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结清工资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这个“时”的理解似乎是有争议的,有的朋友认为这个“时”就是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当天将劳动者工资一次性结清发放

二、员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1、正常离职了,就解除劳动合同了,单位和劳动者再没有劳动关系。

2、劳动关系解除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补偿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正式入职单位工作的员工,要想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履行提前告知的义务。在办理离职手续前一个月,要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的离职报告。一个月之后,不用取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就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员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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