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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一审三到六个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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