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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保险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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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会说到五险一金这个话题,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给劳动者提供了相应的保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待遇。五险一金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本站这次就将在本文为大家着重讲一下生育保险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职工生育保险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发放标准

女职工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男职工

一、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天)。

二、其它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三、生育就医手续确认女职工在怀孕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从年月日起,由用人单位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以上的介绍就是关于五险一金中生育保险的发放标准,相信大家通过介绍也都有所了解了,也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为大家提供帮助。生育保险是国家对怀孕女职工出台的社会政策,是对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因此办理该保险还是很有必要的。当然,如果大家还有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也欢迎大家随时向本站网站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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