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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划拨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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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划拨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土地划拨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1、土地出让金(受让方缴付,一般由政府定价,大概是成交价格的40%左右,具体可到土地所在地的土管部门咨询。)或是土地收益金(由转让方缴付,转让土地交易金额按规定比例缴付或是规定数额缴付,该比例或数额一般由各省级政府规定。同样也可到土管部门咨询。);

2、契税:3%--5%,具体由省级政府规定,由受让方实际承担,由转让方补缴给政府;

3、土地使用税:一般,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各省级政府有权在此幅度内规定相应数额。

二、土地划拨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其特殊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权利取得的方式,因为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属于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是权利的期限,除有法定期限的情形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期限。

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权利的交易限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出租、抵押,如果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划拨土地用于交易,一是要经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二是要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交易的,其土地收益应当上交国家。

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土地费用后,使用该土地的权利就是土地划拨使用权。土地划拨使用权有两个特殊的方面,一种是权利取得的方式,土地使用者不需要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第二种是权利的期限,除特殊规定,土地使用权没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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