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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有什么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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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有什么注意事项

在具体使用宅基地的过程中,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这样具体使用的行为才会是有效的。而对于使用者来讲,在具体使用过程中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那到底宅基地使用有什么注意事项呢?下面,就让本站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宅基地使用有什么注意事项

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一)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二)农村村民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土地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地论处,即按照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处罚

(三)农村村民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四)农村村民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由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五)农村村民擅自占用耕地建房,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农村村民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宅基地变动的法律规定

(一)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二)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三)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宅基地使用之前,首先还是要先获得宅基地才行,不然就不存在使用的问题了。而在具体使用过程中,无可避免的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至于宅基地使用有什么注意事项,本站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枣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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