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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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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

随着经济的发展,购房提上了大多数家庭生活的日程,很多家庭可能为了子女上学考虑,会买一些学区房或者交通方便的二手房。在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购房纠纷有:过户纠纷、支付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以及承诺未履行的纠纷。由于二手房的交易会更加复杂和多变,因此,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应详细考察,慎重决策,并且签订一份条款完备的购房合同,这样,才能欢欢喜喜地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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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二)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三)抵押登记申请书;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六)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七)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八)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予以登记发证,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做抵押情况注记交给借款人,同时向银行颁发《房屋他项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