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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债权的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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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是担保法中,担保人要求债务人为自己提供担保的一种担保方式。对于担保人要求债务人为自己提供担保还是需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为担保人提供担保需要满足反担保的成立条件。下面,本站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反担保债权的成立条件

反担保债权的成立条件

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

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反担保的作用

担保中心作为保证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目的是为确保担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担保中心通过对抵押物的权利主张,保证担保中心资金的安全,从而保证更广大贷款购房人的担保需求。如果没有反担保,担保中心就无法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担保中心认可的反担保抵押物的范围:反担保抵押物可以是本次贷款所购住房,也可以是借款人其他自有住房或第三人合法房产。目前,担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担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请贷款所需购买的房屋。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反担保的成立条件以及反担保对于担保人的作用的内容。在担保法中,你需要了解担保的期限以及担保的类型等内容,这样对于担保债权人和担保人来说有利于自己权利的顺利实现。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到本站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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