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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的成立要件有以下几个: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反担保是担保的一种,反担保的法律性质与其他担保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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