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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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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 2011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丧葬补助金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 ×40%/月 =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 /月 =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1810元)的 20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公式: 21810元 ×20=436200元201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比 2011年的 382180元提高了 54020元。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赔偿由谁负责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第三十条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劳动能力鉴定支出、工伤预防费用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工伤保险待遇支出指经工伤认定后职工应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支出。具体包括工伤医疗待遇支出、伤残待遇支出和工亡待遇支出。其中,工伤医疗待遇支出是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待遇支出是指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五至十级伤残职工按规定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以及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的差额部分;工亡待遇支出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支出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进行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复查鉴定活动中及工伤职工辅助器具使用等确认工作中产生的,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支出。
工伤预防费用支出指按规定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