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法律职场>劳动工伤>劳动争议>无效劳动合同的赔偿主体是哪个

无效劳动合同的赔偿主体是哪个

法律知识站 人气:2.3W

一、无效劳动合同的赔偿主体是哪个

无效劳动合同的赔偿主体是哪个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至于双倍工资根据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

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二、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签违约金吗?

违约金的签订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会对这一约定予以保护,认定这一约定有效,约定违约金要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三、签订劳动合同违约金多少合法?

除了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的,用人单位缴纳了培训费用,可以约定违约金,其他情况不予支持。

1.于违约金的标准,首先,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其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约定,但是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公平原则。


TAG标签:#赔偿 #主体 #合同 #无效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