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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人变更了原合同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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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法人变更了原合同还有效吗?

劳动合同法人变更了原合同还有效吗?

合同继续生效的,但单位要及时变更劳动合同,当然是先解除原劳动合同,重新建立新合同。而且有单位人事部去劳动局办理。如果公司不及时变更的,那么劳动者要带上原合同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法律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法人变更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就算原单位法人变更了,劳动合同履行地依旧是劳动者与有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地点,而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因为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用人单位的住所地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当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地与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不一致时,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则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可得出以下三种情形:

1)用人单位已注册登记地,且注册登记地与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一致,则单位所在地为同一个地点。

2)用人单位已注册登记地,但注册登记地与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不一致,则单位主要营业地或者办事机构为单位所在地。

3)用人单位未注册登记,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情况下,该地与单位主要营业地或者办事机构是相一致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的效力它是不以法人的改变而发生转移的,只要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什么意外的情况,劳动合同都是有效的,只是劳动者如果不放心,那么可以找原单位进行变更变更,也只需要变更原法人那一项。如果合同有具体的其他变更内容,又在原基础上进行修改,再重新签订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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