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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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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用人单位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患病在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给予二倍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1)人事处提供本单位的经过工会讨论并且走完公示程序的劳动纪律以及劳动规章制度,尤其是据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纪律以及规章制度;

(2)人事处提供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事实以及证据;

(3)通知工会:公司人事处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

(4)办理工作交接,由公司人事处安排相关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5)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后,财务处应当结算并给付劳动者薪资;

(6)劳动合同解除:在薪资结算完毕后,劳动合同解除;

(7)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相对人(劳动者),可以考虑直接(专递或快件)送达,乃至登报、公告送达等方式,必要时在可以考虑以公证的方式办理以上送达事宜,确保送达问题的万无一失。

(8)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人事处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9)备案: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的证据存档备案,至少保存两年。

劳动者因为生病的原因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是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进行赔偿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用人单位不能够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是可以主动的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一点上法律上是没有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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